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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4-07-03 17:43:06 作者: m6米乐备用网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行为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评选并公布了全市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许超凡贪污、挪用公款案”等10篇案例入围。据悉,2021年,江门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8700件,审结128678件,同比分别上升30.8%、26.7%。法官人均结案447.3件,同比增加101.7件。江门法院审判质效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等职务便利,伙同余振东、许国俊等人,指使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下属员工,采用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有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者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币1.2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币2000万元、美元1.24亿余元用于投资经营、日常挥霍及赌博等。2001年,许超凡畏罪外逃美国。2018年,美国联邦执法机构将许超凡遣返回国。许超凡到案后如实供述本人罪行。

  江门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本案是中央高度关注的国际追逃追赃案件,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20余亿元,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职务犯罪数额之最,列入中美执法合作的重点案件。许超凡外逃17年,中央追逃办协调国内国外资源,采取国际协作等措施实现遣返移交等,彰显了中央追逃部门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人民法院对许超凡减轻处罚,体现了“给政策、给出路”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境外在逃人员形成感化触动,对我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例。

  高卫周自2014年担任新会区睦洲镇龙泉村村委会主任后,先后安插、拉拢李景汉等人,长期把持龙泉村委会村务,逐步形成以高卫周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多次在龙泉村委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造成相关地块表层土壤受到破坏,大量农用地严重毁坏,致使农用地向公众和ECO提供服务的功能丧失或减少,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涉及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新会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高卫周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45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同时,新会法院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判决,判决高卫周等人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934万余元并支付评估费用20万元。

  本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以来,新会区第一宗涉恶案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该案庭审点播量达80多万次,宣判点播量7.7万次。案件宣判后,当地众多群众奔走相告,自发放鞭炮、拉横幅庆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突出。同时,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度配合,全面、快速查控高卫周等人可供执行财产并立即采取查封冻结及划扣措施,高效执结案件,切实维护公共权益。

  黎某怡、张某平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在公众场所持械随意殴打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新会法院分别判处黎某怡、张某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参与作案的未成年人及被害人均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父母监护失职,为纠正其不良行为,督促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新会法院分别向相应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与成长环境及教育失当有着密切关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标志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新会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发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有力督促父母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与妇联、教育局等部门共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凝聚合力,以实际行动筑起法治保护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江门市星悦方物流有限公司与胡某君、宁波聚和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胡某君在星悦方公司“美团泰丰站”从事全职外卖骑手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过程中,胡某君由星悦方公司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但其每月报酬由“泰丰站”站长负责核算,工资通过案外人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后星悦方公司与聚和岛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合同》。胡某君则在星悦方公司的要求下通过网上与聚和岛公司签订《分包服务合作协议》,约定聚和岛公司将“美团外卖配送”业务分包给胡某君,该协议并未实际履行,胡某君仍由星悦方公司支配和管理。双方因是不是真的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新会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胡某君与星悦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江门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考虑企业与“外卖骑手”之间的人身依附程度、劳动成果归属、报酬核算依据等事实,依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作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的裁判结果。本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

  林某慈于2014年左右开始成立犯罪集团,以汇酒轩公司的名义,将低档洋酒灌装、包装成“马爹利”等品牌在内的高档洋酒并对外销售, 2018年2月23日至同年8月12日期间,该犯罪集团组织生产并销售假冒“马爹利”“轩尼诗”“人头马”等品牌的酒,涉案金额合计3.04亿元。新会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林某慈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该判决已经生效。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慈、汇酒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江门中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林某慈、汇酒轩公司向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600万元(含合理维权开支)。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不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给侵犯商标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本案厘清了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的事实认定标准,确认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确定赔偿数额为600万元,科学适用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规则,有力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传递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信号。一审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本案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有益实践。

  梁某楼与谢某景相识于委内瑞拉,双方均为华侨,谢某景经营海产品干货批发,梁某楼回国后两人协商由谢某景提供海产品干货。从2015年起,梁某楼陆续向谢某景订购花胶等海产品干货,交易方式为先预付货款,再将货物送货交付。截至2020年9月19日,经双方对帐,谢某景尚欠74万元货款未退还。梁某楼经交涉无果诉至法院。经恩平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谢某景按照调解约定履行偿还义务。

  基于当事人涉侨身份,恩平法院依托多元解纷平台,联合侨联等部门,连线当地委内瑞拉五邑青年联合会,共同深入探讨案情背后的国内外外因,为案件的调解工作作出了预期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同时,为降低疫情不便诉讼参与的问题,充分的利用“智慧法院”成果,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连线境外当事人,打破时空局限,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为涉侨审判提速增效,切实减轻涉侨当事人诉累。

  冯某良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小区开发商委托开平市赛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冯某良认为物业公司入驻后,从未公示过小区公共收益的收入及支出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地面停车费收取情况及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情况,小区业主代表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和小区业委会要求做公示,均遭到拒绝,冯某良对物业公司和小区业委会提出诉讼。开平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冯某良提供查阅及复制合同、发票的服务,服务地点在物业公司经营场所内。

  本案适用了《民法典》合同编新增的业主知情权,维护了业主的权益。通过本案,明确了业主知情权依法受到保护,既让业主清晰理解知情权行使范围和请求主体,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一直在改进服务质量及提高服务水平,共建共享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此外,通过限定时间、限定场所确定业主行使知情权的方式,避免了业主知情权的行使对物业服务企业造成较大负担。

  孔某发因驾驶与其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其后被处以罚款一仟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孔某发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法院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查明孔某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违法时因其妻子生病,情急之下驾驶摩托车赶去医院,违法主观故意不强且为初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其对自己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深刻认识错误,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关于“首违不罚”的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由于市公安局已撤回该行政处罚决定并决定不予处罚,孔某发亦因争议实质性化解撤回起诉,江海法院准许撤回起诉。

  本案系全市首宗适用“首违不罚”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本案中,虽然公安机关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但基于孔某发违法的主观故意不强且为初犯,违法情节轻微,亦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公安机关的处罚未有完全兼顾裁量合理性,法院据此向公安机关进行释明、调解并成功化解争议。本案诠释了行政审判如何针对被诉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宽严相济,如何让司法审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如何兼顾情理法融合实现个案正义等良好的社会效果意义。

  在新冠肺炎疫情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谭某与其他三人在台山市台城街道某商行内以“麻将打杠牌”的形式进行赌博,台山市公安局对谭某作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款3000元,收缴赌资人民币2750元及赌具“麻将”1副,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台山市政府行政复议予以维持。谭某以该行为系亲属之间打麻将的娱乐活动以及处罚过重为由诉至法院。江海法院一审认定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合法,判决驳回谭某诉讼请求。江门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疫情防控无小事,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本案事发时正值广东省因新冠肺炎疫情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谭某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不仅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进行聚集,更参与赌博且为赌博提供场所和工具。本案裁判依法支持公安机关从重处罚,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大好局面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彰显了全社会应当同守防控措施、同心对抗疫情的决心和精神,也倡导了公民应当遵纪守法的社会导向。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工业园属全市首个“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示范项目,但康溪工业园内部分资产为江门中院七宗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涉案财产,这七宗案件经过基层法院执行、江门中院提级执行、当事人协商等多种方式,多年来尚未顺利执结。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园区升级改造进度。江门中院执行局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土地及厂房采取活查封措施,同步推进涉案财产的评估拍卖流程。利用院府联动工作机制,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与区政府、当地村委会、被执行人等进行协商调解,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协助当事人进行本息计算,重新计算梳理债权金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康溪公司在同一天内履行完毕和解协议确定的全部内容,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250万元,江门中院迅速对涉案财产进行解封并让其可以过户并投入使用。

  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从服务中心大局出发,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的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和多元解纷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助力当地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稳步推进,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