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税率13%),设备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现为准,评价陈述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如有贰言,以现场展现(两边清点承认)为准。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标明已彻底了解与认可标的情况及相关约好,自愿承受标的的悉数现状及瑕疵,并愿承当悉数职责与危险。
2、自确定为终究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作业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财物转让合同》并将剩下转让价款及买卖服务费付出至沈阳联合产权买卖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等为由回绝现状接纳、回绝签署《财物转让合同》、交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买卖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回收转让标的,再次进行揭露转让。
3、受让方付清买卖价款后,买卖两边处理财物交代手续,一起在30日内将受让财物悉数搬离出厂区。
4、受让方施行拆解清运作业须依照经转让方承认的区域与规模进行施行工程,恪守转让方的现场办理和全面调集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学让方须恪守国家相关拆运施工法令、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备损坏或呈现超规模拆运,引起的悉数经济损失和职责悉数由受让方承当,一起转让方有权将其铲除进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令职责。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送、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当,一起在标的财物清运结束后达参与平地净。
5、转让标的移送完成后,受让方在今后运用设备进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当,与转让方无关。